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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因管理赔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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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无因管理可以要求赔偿,无因管理是管理人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了不让受益人的权益遭受损失进行的管理行为,无因管理人有权要求受益人赔偿因为管理支付的费用。一、业主个人可以起诉物业公司吗可以。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小区无业委会的,业主与物业公司产生民事纠纷的,业主可以到人民起诉物业,起诉时要提交起诉书。物业公司与业主的关系是合同关系,业主聘请物业公司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等,在合同中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发生纠纷,是可以通过法律渠道来解决的。在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业主有权拒绝支付物业管理费用,并有权提出赔偿请求。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二、论无因管理的产生要件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有三点:(一)为他人管理事务管理的事务必须是他人的事务。如将自己的事务误认为他人的事务而管理,即使目的是为他人避免损失,也不能构成无因管理。(二)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是构成无因管理的主观要件。这里的利益,既包括无因管理行为使本人取得某种权益而直接受益,也包括本人得以避免或减少损失而间接受益。(三)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是无因管理成立的重要条件。衡量管理人有无法定或约定义务,应以客观标准确定,不以管理人的主观认识为标准。三、无因管理的概念及构成有哪些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自愿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构成要件:(1)管理人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也未受本人委托;(2)管理人从事管理他人事务的事实行为,包括对他人财产或事务的料理、保护、利用、改良、处分、帮助或服务等,至于管理人自己是否受益则在所不问;(3)管理人具有为他人管理的意思,其目的在于为他人谋利或免使他人利益受损。【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一条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第九百七十九条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管理人在管理过程中因故意或者过失侵害被管理人其他合法权益的,应对被管理人负担损害赔偿责任,这种损害赔偿责任在性质上是侵权责任。管理人的侵权行为发生在管理行为过程中,与管理行为相关联,其侵害的对象是无因管理利益以外的被管理人的其他合法权益。管理人的管理承担不利于被管理人、违反被管理人明示或可推知的意思,通常也构成侵权行为。被管理人可以选择对管理人依据无因管理主张管理利益返还,也可以对管理人主张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如果被管理人选择对管理人主张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时,管理人应负损害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 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

第3种观点: 管理人是可以要求受益人补偿因为无因管理所遭受的损失,也可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一条【无因管理】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一、楼下漏水楼上有义务修吗房屋漏水纠纷的处理,首先应查明此管理职责归谁。公共设施应由物业负责,从维修基金中支出;非公共设施则要看属于专有部分还是共有部分。各方有约定应从约定,如无约定,专有部分由专有权人负责管理维护没有异议,但对共有部分的管理维护职责归谁有争议。防水层如果作为共有设施,因为属于隐蔽工程,一般认为楼上住户作为实际使用人应承担合理使用的行为义务,楼下作为受益人也有相应的义务,这种义务主要是体现在费用承担上。二、返还不当得利范围是怎样的受益人返还的不当利益可以是原物、原物产生的水果、原物的价格、使用原物的利益或者其他利益。返还不当利益请求权的目标范围,即受益人返还义务的范围:1、受益人返还义务的范围因受益人是否善意而异。受益人是善意的。如果受害人的损失大于受益人获得的利益,则受益人返还的利益仅限于现有利益。当利益不再存在时,受益人不承担返还义务。当受益人的利益大于受害人的损失时,受益人返还的利益范围以受害人的损失为准;2、受益人应当返还所有利益,即使利益不存在,也应当负责返还。如果受益人获得的利益低于受害人的损失,受益人除返还其获得的所有实际利益外,还必须赔偿其损失与得利的差额;3、受益人取得利益时善意返还恶意利益,范围以恶意开始时的利益范围为准。三、无因管理违反本人意思该如何处理无因管理违反本人意思的,受益人可以不向管理人支付报酬或者补偿。但如果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则需要支付给对方必要的费用。我国法律规定,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一条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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